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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无敌马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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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肉一个小偷,以后大家卖东西得注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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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rserker0131 发表于 2011-5-22 23:11:42
现在骗子他妈越来越多~ 越来越猖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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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rygood 发表于 2011-5-22 23:21:10
换个号码,再拿烟出来卖,他一定会再上钩的,然后抓住了狠狠打一顿!!!
43
家住南通 发表于 2011-5-22 23:25:01
再发个卖烟的帖子 引诱上钩 (前提他或是他同党没看到怎么火的帖(再括号:不太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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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瑰 发表于 2011-5-22 23:57:21
买卖东西出这种事真恶心。。。这种人应该不止是贪便宜,应该是很偏激的人。这种人最恐怖了。
45
无拘无束 发表于 2011-5-23 00:49:22
教你一个损招!明天开始就在老外的网站上发帖说找同志!然后把这个电话留在上面!保证丫3天换电话!另外你可以报警,别说你是卖烟,就说你路过的时候被抢了!根据电话号码的信息。很容易逆向追踪到电话持有人的。而且这算很是有预谋的robbery.报警的话,警方会做出反映的。
46
Pipkang 发表于 2011-5-23 01:29:51
同情楼主,这样的人真是给国人丢脸,现在人和人之前就缺少信任,就是这种败类干的,但无论怎样这样的人都会有报应的,观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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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4120066 发表于 2011-5-23 04:57:03
一早起床就看見如此雷人的案例...太驚人了
樓主節哀吧...賤人亂世 不得不注意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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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潜 发表于 2011-5-23 11:20:33
请你在说这些话的时候想想自己是不是任何事都做得那么堂堂正正,
问问你自己拿到的工资如实交税 ...
无敌马甲 发表于 2011-5-22 14:21



    人谁无过?我自私狭隘刻薄小气轻狂自大爱炫耀懒惰,但我从不做违法的事情. 也从不作损害华人荣誉危害社会的事.

你不一样.你因为明知私售香烟违法,却贪图小利故意铤而走险,因此引来犯罪分子二次违法.你不是走在路上被歹徒抢包,性质不一样,有很大的区别,你是和歹徒非法交易被黑吃黑.因此你咎由自取,你不思悔改,血口喷人说我为犯罪分子开脱,更看清了你的肮脏面目,你才不知廉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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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aqzaq 发表于 2011-5-23 12:01:42
只是少给了10刀 有必要说人家小偷么...没偷你东西又...
50
啊啊困了 发表于 2011-5-23 13:00:06
烟是gift来的,警察也这样说,相比抢劫,私下交易香烟算不得什么!
无敌马甲 发表于 2011-5-22 14:29



所以直接报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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