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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isbane] 很长的一篇转载。没耐性勿入。《此去经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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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区良民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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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vid_o 发表于 2009-3-19 02:2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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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内容为网友发布信息,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平台立场。

情感版分类
情感版类:  
当一个人谁都不爱的时候,就可以轻易地爱上任何人,我是知道的。
但我没想到刚回家就接到小熙的越洋电话,说年后她要结婚。
正如我没有想到落野的第二次婚礼,新娘依然不是我。
呵,如何解释呢,若要听我细说,怕是辗转经年、曲折回还的一个长篇故事了吧,但要概括,倒也容易,无非是没有缘分而已。
“新郎是谁?”
“邱翼。”她补充道,“我并未同你提起过。”
“你是否已经决定?”
“是。”
“我希望你的决定不是欠考虑,小熙,你与安侨挣扎这些年,就算是荒废也该有些所得才是。”
"呵,要我如何决定?子初,先放弃的并不是我。半年前是他与我摊牌,说今生爱任何女人不会比我更多,但已没有力气与我周旋。他太累了,需要成家立业,休养生息。”
“你也知道他最爱是你,除非你不爱他,否则何苦鸳鸯两地?”
“如此简单的道理又何须我来教你?我们都爱对方,也都更自爱,你予我几许温暖,我便回馈几分关怀,若你收紧目光,我又怎会不自保?我承认,我们是爱得炽烈,但几番轮回,我们之间已是裂痕斑斑,纵然想要收拾心情平静相对共度一生,那些给对方的伤疤总会千方百计地提醒心痛,我们在一起,爱多,怨恨更多。”
我仰天。小熙三言两语已然道尽全部事情。她并不是飞蛾扑火的愚钝女子,却又何尝不是白白浪费这些眼泪这些年。
“十一年。”我说,“你同安侨十一年。”
“十一年又如何?总算我不是全然无所得,现在我至少知道我该要的是什么。子初,学费不会比你想象的更为便宜。”
“可是,连我都可惜你和安侨这么多年。”
"可惜?子初,你有没有可惜你与落野那些伤害和纠缠?”
落野。落野。
我的心脏瞬间酥软下来。这么多年,这个名字依然是能够让我心生悸动的两个字。想及当年阳光浅浅,他从身后拿出小小一株不知名的淡紫色花朵,摊开我的手放于掌心,轻声耳语:“落落野花愿在你的掌心盛开,此生相连,切莫丢弃。”是十九岁的春日午后,面前的落野眼眸微蓝,嘴角温柔。我仰脸望向他,幸福大片大片弥散。
食指与拇指弯成一个圈,再瞬间分开。弹指间,往事灰飞烟灭。
此刻我的手心里仍有纹着的小朵野花,而芳香,已是万劫不复。
“子初,子初?你还在么?”
我恍然,“是,我在。”
“别多想,子初,落野始终不是你那杯茶,你当初的选择,是对的,我不希望你后悔。”
“嗯,我也这么认为。”
“那样最好,子初,下月9号,我希望你飞来,做我的伴娘。还有长平,带他来见我。我会算出他是否是你合适的结婚对象。”
“我尚未决定带来的是谁,”我调笑,“但你的婚礼,我一定会来。”
挂下电话。突然浑身乏力。
成年以后我逐日隐忍,贪恋琐碎平静的俗世幸福,再不曲高和寡,再不为赋新词强说愁,甚至再不伤春悲秋。许久前的某时也曾反思——莫子初几时起成了没心没肺简单头脑的市井女人怕是伪装惯了不经意便入了戏。平日里不算是感慨良多的人,而今日,小熙一个电话却竟仿佛隔世召唤。
  我与小熙是自高中一年级起的朋友,彼时都是身形高挑多愁善感的少女,难得的是爱好相似,成日粘在一起,写诗、看片子、读书、弹琴。也无止尽地相互倾诉,见证了彼此青春期里情绪的大起大落。
  写信给对方。上课的时候,两人面容平静,笔耕不辍,看似认真做笔记的好学生,却在纸上写着:“小熙,今日读到存在广义,每个人都是无理由地被抛在这个世界上互不相关的物体,整个世界就是一个没来由的杂物的堆积场。突然觉得路太长太冷,我走不下去……如此这般。
  而彼时小熙最爱写的是:“子初,昨夜又梦到他,潮湿的阴冷的绿色空气,他从高高的山崖上向我俯瞰,我大声叫他的名字,他纵身跳下,却被树枝卡在当中……”
  我于是一点一点知道那个名字叫做安侨的男孩,是小熙的小男朋友。小熙的皮夹子里一直放着一张模糊的照片,是她十四岁时两个孩子的全影,照片上的小熙一张圆鼓鼓的笑脸,旁边的男孩子大她一岁,只和她一样高,却已经有挺拔的姿态和硬朗分明的五官轮廓。



有时候小熙也会跑来我家跟我一起住,她在上海没有家。初二那年她只身一人来到这座城市,寄住在一个关系颇远的亲戚的家里。她的母亲这样不由分说地安排下她的生活,希望她能够在更好的环境得到更好的前途,却没有也不屑于去观察,小熙已经把灵魂钉在了那个北方的城市。那里有她爱着的小男孩安侨。
  少女时代的小熙瘦弱纤细,她握住我的手,急切地表达,反复地祈祷:“子初你知道么子初,安侨说他要娶我,他在写来的每一封信的最后写,等到我们毕业,我娶你。”我很认真地握紧她的手,“你与安侨结婚那日,一定要我做你的伴娘。”
两个人都眼波涌动。
  陈年旧事,物是人非。二十五岁时小熙终于决定穿上新娘礼服,且如约邀我做伴娘,而新郎的角色却已面目全非。
  想起当初我们盈盈相握的虔诚,想起那厚厚的一摞信的末尾恒久不变的“等到我们毕业,我娶你”,想起那些纯真到透明的日子,连我都禁不住泪水涟涟,而小熙在斯时斯地,是不是真能谈笑风生?
  响起轻轻叩门声。我自梦中初醒,抹一下眼角泪水,入洗手间略略补妆,才走过去打开门。
果然,这个时候来敲门,除却长平没有别人。

他进门,凝住我半晌:“恕我直言,你今日何以突生老态?出了什么事?”

老态?也许吧,往事伤神。但要我把过去讲给他听么?于理,我们相处已有几个月,该让他了解我的性格爱好,心情想法,但于情,没有必要。情理并不总是统一。我与他其实并无特殊关系,并不是出双入对的男女朋友,说穿了只是一个朋友,男性而已。他只需知道我年龄25岁,未婚,职业高尚,收入稳定,无不良记录及嗜好,喜穿黑色衣裙,工作尚属努力,不喜派对逛街,乐得蜗居家里享受清静。这些,足够了。

我笑。“哪里有事?衰老是人间规律。你若害怕陪着一个年老色衰的女子虚度一生,大可至幼儿园门口排队去等,挑个唇红齿白的小鬼头,悉心栽培,待伊到法定结婚年龄你染了头发择日完婚,那才是青春少女呢。”

他也笑,“子初,与你在一起总是如此轻松愉快,我贪恋这份平静的幸福,怕是永远舍不得走开了。”

“永远?”我简直啼笑皆非,“长平,你不是那种不谙世事的纯情少年吧,嘘……莫言永远,永远太远。”

他依然是平稳的眼神,却如此强烈地直视着我。“子初,嫁给我。”

我愕然。我不曾想过长平会这么快向我求婚。

我一直固执地以为,一个男人要很爱很爱一个女子,才会向她求婚。比如安侨对小熙,又比如落野对我。而长平,他爱我有多少?

“你根本不了解我的过去。”

“你也说那是过去。”

“我们对彼此的性格习惯等等都不了解。”

“可以用一辈子的时间慢慢了解。”

“我们认识只有5个月。”

“这个借口不是你的风格吧。”

“那么,我还没有做好心理准备接受你。”

“这条理由我接受,你当然可以好好考虑。”

“我有多少时间考虑?”

“只要不是三年五载。”

“你为何选择我?”

“和你在一起的时候,我的心里是安全的。是家的感觉。”

我默然,与他在一起的时候,我的心里也是安定的,不似与落野那般汹涌起伏。

可是,我爱他么?

他又企图说服我:“婚后我们可以在这里定居,也可以回国。你可以辞掉工作在家做喜欢的事情,也可以继续工作,我不会干涉你,一切照你的意思来。”

一个男人,为了一个女人,可以掷下人生华年耐心等待,可以随时改变工作和生活环境,可以随时放弃现有的一切工作成绩,重新开始……这些,已经足够优厚。

更何况他还有份高尚工作,可观收入,年纪轻轻已是华人圈内颇有名望的建筑师,前途不是小觑。最最不易的是人品温良,一直洁身自好,对围在身边的女孩子保持礼貌的距离,全无一般年轻有为而又自视英俊的男人的轻浮。

似乎已经完美。

“你不必立刻答复我,但你要告诉我现在我们去哪里吃饭?”他笑吟吟抓住我一只手。

我一凛。我与长平相处这五个月,一直是淡淡的君子之交,外人皆知我们是男女朋友,但事实上我们连手也不曾牵过,至多只是在穿过马路的时候,长平的手悬在我的身后,疼惜地不放下来。


他感受到我的犹豫,立刻放开了我的手。“对不起,子初。”

我反而有些歉疚,长平永远这般谦谦君子的形象,从来不会违背我的意愿。而落野,落野会在突然之间像抓一只小猫那样抓住我的后颈,低下头封住我的嘴唇。我不能呼吸。

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我不该在这个时候又想起落野的。我该好好考虑长平的建议,嫁给他,或者不要继续耽误他。

“长平,我今天有点累,你一个人去吃饭好么,我想早点休息了。”

“那也好,我走了。是否要帮你买吃的东西送来?”

“不必了。”

“那好,子初,晚安,有空的时候考虑下什么时候嫁给我。”

他轻轻地带上了门。

长平的关心也永远是恰到好处,不像那个时候的落野,会大声敲我们寝室的门,把生病赖在床上不想吃东西的我一把就抱起来,然后从背包里变出各种清淡而有营养的食物,强迫我吃下去……

我使劲地晃晃脑袋,难道今天是真的发烧了么,为什么不停地想起落野?那个名字已经离我那样遥远。我们的缘分只有那么多,早在几年前我离开他的时候已经耗尽了。现在他已是别人丈夫,甚至会为人父,我没理由再暗自伤神。

而长平,才是摆在我面前的,触手可及的幸福。

初识长平,是在一座新楼盘的新闻发布会上,我带了摄像前去报道,房产本不是我的条线,可是该条线的同事玛丽当是家里突然有急事,要我一定替她完成任务。原本只是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想竟然因此结识未来男友。

哗,命运玄妙。若是玛丽自已前去采访,会不会是另一个感情故事?

记得那日在会场碰到旧日房东,发布会结束后她拉住我说介绍一个华人朋友给我认识,然后我看到之前坐在主席台上的楼盘设计师稳步走来:“你好,我叫安长平,很高兴认识你。”

我这才近距离看到他的面孔,恍然间觉得有些似曾相识,但印象十分模糊,好像是上个世纪在哪里见过。这种微妙的熟悉让我对他有了一点点亲切感,我冲他微笑,伸出手,“记者莫子初,很高兴认识你。”

就职样认识长平。

之后的第三个星期他开始约会我,我对他不是没有好感,欣然赴约,到后来便发展成为男女朋友,固定是每周四次的约会,一、三、五、日,两个人都很配合地将其他应酬安排在剩余三天里。约会的内容也是有固定程序的,下班他到家里接我去吃饭,然后看一场电影,话剧,或者听场音乐会然后送我回家,或者各自看书、上网。至晚上十点半,他便离去。

呵,严谨一如中学里的课程表。可是我们都乐得这样的安排,不必绞尽脑汁安排新鲜节目,也不必刻意制造什么气氛,默契一如老夫老妻。

嫁给安长平,婚后的日子不劳想象。安静,独立,彼此信任,不相干预。有相似的休闲方式和品位,不至于为了琐事而争吵不休,也不会有翻江倒海可生可死的激情。似乎可以用什么词来概括,嗯,相敬如宾是一种说法,深刻举案齐眉是另一种说法。

没错了,这个男人已把最本能的物质表现出来:平头,带黑框眼镜,眼神安稳,从不吸烟酗酒,即使在最热的夏天也只穿长袖衬衫。理性,平和,可靠,有理想有前途……不容否认,他是一个无可挑剔的结婚对象。

可是,我爱他么?

  

识字以来一直相信,长大会与一个彼此相爱的人结婚,王子与公主,白头偕老,幸福一生。念诗,又是“画眉深浅入时无”,又是“君当作磐石,妾当作蒲苇。”直念得心生荡漾,暖意融融。

结果呢?

结果生活毕竟不是古诗。大学毕业那年我往大洋彼岸升学,落野依旧潦倒。他到机场送我,彼此都没说承诺的话,他只是紧攥我的手,又无力地放开,说:“以后要学会照顾自己了。”我没说话,转身走进安检处。再没有回头一次。

我知道,在我转身的那一刹那,我和落野之间,已经完了。我们本就不是一个世界的人,落野落后我太多,而男人永远无法忍受伴侣强过自己许多。我犹记得大四那年我兼职的公司里一起加夜班的男同事开车送我回寝室,靠在自行车上等我的落野一点一点看清我从车上走下来的过程。那晚夜宵时落野的沉默和爆发,我一百年后也依然会记得。
从那时起我便坚信,我们倘若在一起生活,即使我百般安抚他的自尊心,即使彼此深爱对方,即使坚持到结婚生子,我们都始终会分开的。教训太多,奇迹太少,我是平凡的安稳的庸俗女人,我不敢拿一生去冒险。

大学二年级在酒吧认识落野的时候,我已知道,这个驻唱的潦倒歌手,是我命里的人,我也知道,与我步入结婚礼堂的人,不会是他。

又如何呢?那个年代里理智即使对这段感情判处死刑,汹涌澎湃的激情照旧拿着特赦令喊刀下留人。

几番纠缠几番逃离,多少眼泪多少挣扎,明知道这些那些全是徒劳,还是莫名其妙地勇敢向前,飞蛾扑火是一种说法,撞鬼中邪是另一种表达。我们因为知道注定要失去而彼此伤害,又因为舍不是失去而彼此关爱。现实的压力如芒刺在背,彼此都知道我毕业的那天便是分手的日子,可依然纠缠着僵持着,直爱到彼此遍体鳞伤体无完肤的时候,离别如期而至。

三年里说了无数次的分手又无数次地相拥而泣,到了真正分手却终于没有说出那两个字。机场一别就是永诀,彼此的心里是清楚的,只是那一瞬间谁都别过脸去不看,联手制造一个无疾而终的假象。

从此把住事收时箱子沉入潭底。如我少女时代喜欢唱的歌:“我们学会许多说法来掩饰不碰的伤疤。”离家之前一切物质条件都有父母准备妥当,一切进取要求都有坚实后盾,所以有心力整日沉湎于一段青春往事作苦大怨深状。成年之后才悟到了歌词的真意,如今一切东西均要自己努力,包括毕业论文,实习报告,就职申请,升职加薪,公寓租约,看房东脸色,水电煤气,甚至包括修理突然抛锚的车子……

发达国家男女平等落实得好,待遇上不见得实现,要求上却一视同仁。男男女女都作出一副强者姿态,绝口不提旧日苦痛、挫折失败,即使提到也须以自嘲的语气改编成笑话,否则只会惹人漠视嘲笑。那些青涩幼稚痴男怨女的感情故事,那种疯狂事,不值得一提的小事,小爱情,哪里还符合游戏规则?

是,被打磨被修剪,莫子初干练短发坚毅神色,叫嚣乎东西,隳突乎南北地在职场冲锋陷阵,旧日恋人的名字早已丢弃在天涯海角。落落野花?真乃前尘旧事。

只是一个早已分道扬镳的故人而已。

分道扬镳以后呢?以后我在异国攻读硕士学位,落野杳无音信;再以后我辞职归国,邂逅落野,他已成为一间规模中等的公司里三名合伙人之一。另一个身份是,一个女人的丈夫。

我以为这些年来我远渡重洋异地求学早已甩开了落野加在我身上的沉重包袱,谁料跨越了经纬却躲不过宿命,落野在餐厅里突然攥住我的手,“子初,当初看你走远,我没有信心追赶也没有胆量挽留,你走以后我白手起家去做生意,我熬过那些蹲在地下室里喝凉水的日日夜夜,我从卖盗版光碟开始,我几乎没有信心,但我居然成功了。我做那么多,就是想证明给自己,我也可以开车接你下夜班,即使我知道此生也许再没有机会见到你……子初,如今我已经有能力给你幸福,上天让我再碰到你,你说,我怎么还能放掉你?”

落野的手指弹吉他的手指,落野的手掌抚摸我脸颊的手掌,落野的温度温暖了我三个冬天的温度……他说子初你掌心落落野花还在,他说子初你已经跑了一次我不许你再跑第二次,他说子初你看我心口这里依然纹你的名字,beginning,万事之初,我们重新开始……

他穿休闲西服端高脚酒杯,眼光炽烈眼波温柔,乐手在我们身旁抑扬顿挫拉梵阿铃舞曲……我想起若干年前在酒吧邂逅落野,角落里独自低吟浅唱的落魄男子,穿浅色宽大毛衣,喝罐装啤酒,在一曲终了突然说:“把下面这首歌送给7号桌上的女孩,是我自己写的歌,《经年以后,幸福不远》。”

……

而经年以后,我们是否真的接近幸福?

我的心脏只是痉挛,我以为这些年来伤口缓缓结疤血液渐渐凝滞,我与落野早已是擦肩而过再无关联,即使再见面也不过相视浅笑去淡风轻。却怎料,却怎料经年以后,物是人非事事休,落野,落野却仍是我命里的劫难。我终于不是不能抽出我的手。
徒劳奔跑三千万里,跌跌撞撞回到原点。不是借口,比借口还要理所当然。

至办完手续从家里搬出来,落野才告诉我他已离婚。他的妻子早知道有一个莫子初的存在,也知道落野对她并无至深感情,觉得拖延下去毫无意义,忍痛签了离婚协议。落野对她是充满愧疚的,只能徒劳地用大把赡养费弥补。

这一切来得如此迅速,我别无选择,不可以再辜负他这诸多努力。于是落野置新宅买新车,只待与我圆了那几年前无比缥缈的梦。

但见新人笑,哪闻旧人哭。这世间从来没有完整的幸福,所谓完美,不过是拆东墙补本墙,如此而已。

无论如何,今非昔比,落野终于自觉与我般配,敢于向我承诺,更难得的是,我们对彼此的感情,一如既往。似乎是合适的机会与落野结婚,可是,我为什么还是不快乐呢?

一个独身的男人,一个自由的女人,一个刚好的时间,一份还没来得及变质的感情……一切来得太快太顺利太不真实,简直似幻觉。我狠狠摇晃头颅。

居然真是幻觉一场。被落野前妻的猝死打破。

是在我们开始筹备婚礼的时期,一日在家具城内落野的手机响起,短短10秒钟的电话,落野面如死灰。他不发一言,我于是知道多日来的预感终成现实,我们还是不能在一起。

落野的前妻在卧室里死去,是煤气泄漏。橡胶管破裂,无法判断是人为还是橡胶自然老化。但我和落野相信她是自杀。

她是一个勇敢而懦弱的女子。一直深爱落野,也一直明白落野不爱她。她勇敢到可以不哭不吵在离婚协议书上签下名字,却懦弱到不能一个人生活下去。

那个雨天落野跪在泥水里为她送行,而我在葬礼第二天收拾行囊再度飞往异国。

我知道,纵然我和落野终成夫妻,彼此深爱,我们都始终摆脱不了那个死去的女子的魂灵,我们会憎恨对方,并且自责至死。

我再次一决绝方式离开落野,相隔三年。这一次,我没有让落野知道。

上天同我和落野开了个玩笑,还顺便要我们付出巨大代价。

一切重新开始。我在一间华人电视频道找到合适职位合适薪水,努力工作以麻痹自己删除记忆。

与一班陌生人同处一室共同打拼,彼此之间互不了解也互不好奇,更棒的是一大半工作时间里东奔西跑地采访各界人士,男女老少,一面之交,再无瓜葛。剩余时间便是窝在编辑室里剪素材,人机对话,简单磊落,再快乐不过。

从来懒得参加同事之间聚会派对,故此也没有朋友,下了班以后急急赶回家中,泡茶,洗澡,窝在床上看肥皂剧,待到深夜蒙在被子里一觉睡去,便又老掉一日。

是不是就可以这样老掉一辈子?

然而,那纹着落落野花的左手掌心却每到下雨天便隐隐作痛,提醒着我一个女子的死去,是因为我只想满足自私的一己幸福。我甚至猜测,落野刻着我名字的心口,会不会也在雨天隐隐作痛。

经年以后,我与落野还是离幸福太远,还牵连一个无辜女子搭上短短一生。

她错不在爱上一个心中另有其人的男人。她错在对这份婚姻投入全部心力。一旦崩塌,万事皆休。

尚不了解游戏规则就买票进门。命中劫难。

后来听说落野与公司新来的女同事闪电结婚,终于放心。我想落野的心口定是比我的掌心更为疼痛,因他要遭受更为巨大的内疚与痛苦。

如今他与一个完全不了解那些过往旧事的女孩子结婚,也许可以渐渐更换心境安度此生。

逝者已矣,活着的人,还要继续。其实我和落野谁没了谁也一样可以生活。

是在这个时候遇到安长平。

他给我平静给我关怀给我希望,让我想着,自己也许可以嫁给他,为他做饭生子,模糊掉来路和一切往事。

我的心突然温暖和光亮了起来,我急急地从床上爬起来冲到客厅拿起电话,长平的声音在一记嘟声后响起:“子初,你怎么了?身体不舒服么?”

“没什么事,我只是相信你。”

“小姐,我夜不能寐担心你身体不适找不到我,凌晨一点接到你电话你却是为了说这一声想念啊。”话虽如此,长平的声间却没有丝毫责备,反而全是笑意。


我蓦然意识到此时已是凌晨一点,而习惯十二点关机的长平却开机等着我的电话,只因为我说过一声身体不舒服。

我泪盈于睫,我想告诉他我决定接受他的求婚我要跟他生活在一起,我们生一桌孩子围坐吃甜点,我们看着一个个孩子长大成人恋爱结婚,我们给对方梳理满头如雪白发,我们相交定百年,谁先九十七岁死,奈何桥上等三年!

但是我突然醒悟到,长平在阳光下向我求婚,我也应该在白日里答复他。黑夜里要说的是少年眷侣间的缱绻情话,不是理智考虑后的结婚誓言。

我平一平声调,“长平,谢谢你,晚安。”

“子初,好好睡,晚安。”

挂下电话,算到小熙那边正是午饭时间,于是打的电话过去。

“小熙。我决定与长平结婚。”

“恭喜你,你让他知道你的想法了么?”

“还没有,他说可以给我充裕时间考虑。”

“那最好,答复他之前带他回来参加我的婚礼,顺便接受我的考核。”

“不说我,小熙,我能不能最后再问你一次,你真的可以放下安侨么?”

“呵呵,我也以为我没有,但遗憾的是,我真的已经做到了。子初,你知道时间的力量。所以,你也可以忘掉落野。”

是时间的力量么?那为什么一份感情可以披荆斩棘走过十一年,却在六个月里面目全非?

我不明白。

“那安侨呢,他做到了么?”

“前日突然收到他的电邮,说在国外有了未婚妻,不久便可结婚。”

我终于释然。

小熙与安侨之间,辗转十一年,每次他们分开了,我为他们舒一口气,但过一些时间,他们还是会在一起。

我没有见过安侨,但是在小熙无数次的诉说和描述之下,安侨于我已经成了一个最熟悉的多年老友。我知道小熙在十六岁那年终于回到故乡,他们重逢时安侨抱紧小熙狠狠地吻她,她是他们的初吻,他把她的嘴唇都咬出血来;我知道安侨比小熙早一年升学,考入全国最好学校,小熙于是奋力读书,就是为了可以考到北京去和安侨在一起;我知道他们为了他戒不掉烟而吵架,小熙背起包就要走,他失手打了她,然后他抱住她求她原谅他,他抓住她的手臂不让她走,争执间小熙好像听到他说,“你要是走我就烫你了。”她毅然把手伸向门锁,然后她看到安侨把烟头印在他自己的手臂上……

他们也曾很多次地分手,很多次地逃跑,最远的一次,安侨跑到国外,躲了小熙两年,然后安侨的父亲突然病逝,他赶回国看到小熙已经帮他料理好一切后事……

他还是抱住她。

似乎每一次都是诀别,却从来没有正式告别过。

而这一次,连我都能够确定,他们是真的天各一方了。

小熙将与某君喜结伉俪,安侨也有了未婚妻。都有新生活,多好。

原来人们爱得铭心刻骨的是一个人,结婚生子的又是另外一个人,这本是多么寻常的规律,我却要到今日才真正参悟。

正如少年时喜欢的女作家说过的话,“因为爱他,所以离开他。”彼此相爱的人容易互相伤害,只有不爱的人,才可以平静相处,日复一日,年复一年。

而我多幸运。长平对我如此专心耐心真心,顶顶难得的是从不向我追究一切往事,甚至包括掌心的落落野花,他看到,眼神只是平静地滑过,决不多言。这个男人在用他的宽容大度宠爱我,只要我不去提及与落野所有痴缠的过往,认真专心对他,相信我们会有美满的婚姻,儿孙满堂,终此一生。

念及此,便不可带他去参加小熙的婚礼,以免碰到我与落野的旧日朋友,哪怕是无意间让长平听到我的前尘旧事,都难免心生芥蒂。何苦?

我于是收起小熙寄来的请柬中印着“安长平先生”的那一份,独自一人飞回国参加婚礼。

我不曾想过小熙的婚礼竟如此气派,之前听小熙说到她的未婚夫,我连名字都没记住,也不关心是何许人也,只知道只要不是安侨,对于小熙便都是一份无爱婚姻而已。张三与李四,区别不大。

而此时终得一见才发现区别其实远甚,这位邱先生已过天命之年,皮肉微松,轮廓却依然是不错的,身形挺拔,浓眉大眼,兼是资产可观的富商,自有一派雍容华贵的气度,只是有点过于招摇。但无可否认,他能给小熙提供一流的生活条件。


小熙穿白色婚纱,同样是美丽但略带浮夸的式样,无疑是昂贵的。不是每一个女孩子结婚的时候都可以有这样的待遇,而其实,女人一生的美丽也都只为这一瞬,小熙的选择是对的。

她与我碰杯,“子初,怎么不带长平来?难道还怕他拜倒在我的婚纱之下么?”

我笑,“我与你一向外形相似,我怕他误以为这是他的婚礼。”

小熙也笑。她终于要出嫁,而我也已有打算,我们看彼此挣扎恸哭这些年,看彼此从青春期的狂喜悲挫走到今日,为对方心疼落泪,总算是都尘埃落定。

新娘小熙比我以前任何时候见到她都要白皙丰满些,初为人妇的小熙终于不似当年为情所困时的瘦削清丽,少了点摄人心魄的风情,却多了些人淡如菊的韵味。

邱先生当日饮酒过多,举杯至我面前说要与小熙最好的朋友痛饮几杯。我看着他,只是推托。不知怎的,我觉得他眼角眉梢对小熙并无至深爱意,但同时我又感觉,他会关怀小熙。

“莫小姐,有些话小熙不问,我也不方便说。我的前妻五年前死于癌症,我们感情非常好,我一直很怀念她。之后也与其他年轻的女孩有过短暂交往,没有一个似小熙这样独立沉默,她从来不问及我的往事,更不会与死去的人争风吃醋,她善待我的孩子,在她身边的时候,我的心是安静的。我请莫小姐放心,我会好好照顾小熙,此生此世。”

“你爱小熙么?”

“我们给对方足够的尊重和关爱,我们对彼此都没有过高的要求,我们会相互忠诚扶持,难道,这些还不够么?”

呵,是,爱与不爱是恋爱的语汇,但说到结婚的动力,只要有那一种安静的家的感觉,便已足够。我还纠缠什么爱与不爱的问题呢?

我会心一笑,“祝你和小熙幸福,邱先生。”

莫子初也是聪明的女孩呀,像安长平这样的男子,自有一班优秀女子对伊垂涎,我若不早日锁定他,迟早变为她人囊中之物。何苦还沉湎在爱与不爱之类无聊的问题之上?

可笑的是我要经过这么多看过这么多才明白婚姻的真谛,小熙说得是,学费不会比我想象的便宜,但还好,我尚缴得起。

我即日登上返程飞机,我要赶回去结婚。

如意郎君莫过于安长平,人品高尚,一表人才,不吸烟酗酒,无不良习性,且前途光明,爱我敬我,莫子初,夫复何求?

我匆匆赶到家里,长平果然在我的客房睡熟。

走前那晚将钥匙交给他,说:“我有事外出,帮我看房。”他不问不惊,拿了钥匙便走。对我来说,这正是长平最可爱之处,决不问东问西,不似那些幼稚小气的少年,打着爱的名号表演可笑的控制欲。

我看一眼长平蜷缩的睡姿,笑一笑,轻轻关上门,走到客厅,长平却跟了出来,轻轻把手搭在我的肩上。“回来了,子初。”

我突然冲动地回过身去拥抱他,“长平,让我们结婚。”

他自睡梦中初醒,有些混沌地停顿了一下,然后眼眸立刻就明亮了,他张开双臂环住我,说:“就知道你会答应我,我早把你当未婚妻看待。”

“我们什么时候去办手续?”

“天亮即可。”

“证件可准备好?”我开玩笑。

“随时查阅。”

没想到长平真的走到客房里拿来一个袋子给我,“我自向你求婚之日就准备好这些了。”

我又感到一阵温热,这个男人,不但为我们结婚做好一切准备,而且胸有成竹吃定我一定会嫁他。我打开袋子,看到一张证件。

Given Name: Qiao

First Name: An

Age: 26

……

我恍然只觉天旋地转,“你……叫安侨?”

“那是在国内用的名字,出国以后改成长平,长久平静,你说多好。”

他抬手撩我额前的乱发,睡衣袖子滑到臂弯,我赫然看到他手臂上一个烟头大小的疤痕。

呵,落野,小熙,此去经年,便纵有良辰美景虚设,更与何人说?

原来经年以后,浮生已过千山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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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Vivid_o 发表于 2009-3-21 14:32:24
哈哈~我来了潇潇
weidaxia1006 发表于 2009-3-21 14:24

啊!亲爱勒~~~~~
6
weidaxia1006 发表于 2009-3-21 14:24:59
哈哈~我来了潇潇
5
 楼主| Vivid_o 发表于 2009-3-19 12:21:50
你们累不累啊,真是的
石灰干燥剂 发表于 2009-3-19 11:41

我们不累……
唯无聊而已=。=
地板
石灰干燥剂 发表于 2009-3-19 11:41:12
你们累不累啊,真是的
板凳
 楼主| Vivid_o 发表于 2009-3-19 03:21:25
在神智不清的现在,看完了这个故事。
imbonnie 发表于 2009-3-19 03:16

大宝你真强=。=
我也是神志不清的时候看完的啊……
看完了更加神志不清咯
沙发
imbonnie 发表于 2009-3-19 03:16:54
在神智不清的现在,看完了这个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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