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微信 : ozyoyodotcom 联系邮箱 : [email protected] 开启辅助访问 | 开启辅助访问 DIY

资讯

    主题:10969
收藏本版 (20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入境中国重磅新规!免税携带物品最强限制!

[复制链接]

6141

主题

6142

帖子

18万

积分

编辑

Rank: 43Rank: 43Rank: 43Rank: 43Rank: 43Rank: 43Rank: 43

积分
184230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本篇内容为转载/翻译内容,仅代表原文作者或原媒体观点,不代表本平台立场。

12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正式实施。为便利进境物品通关,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配套出台《进境物品关税、增值税、消费税征收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海关总署制定进境物品分类原则和计税价格确定原则。


按照新规定,从12月1日起,入境中国携带物品的税率和数量均有调整,特别是免税携带酒精饮料迎来最强限制:

酒精饮料新规

《办法》对12度以上的酒精饮料入境出台了明确规定。自港澳入境居民旅客免税额度减少,经常出入境人员禁止免税携带酒精饮料。具体规定如下:

  • 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允许免税携带12度以上的酒精饮料1.5升;
  • 自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入境的旅客,12度以上的酒精饮料0.75升;
  • 经常出入境人员不准免税携带12度以上的酒精饮料。




烟草制品携带规定

卷烟(含加热卷烟)400支,或者雪茄20支,或者烟丝500克;电子烟烟具2个,电子烟烟弹(液态雾化物)或者烟弹与烟具组合销售的产品(包括一次性电子烟等)6个,合计烟液容量不超过12毫升。

自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进境的旅客,卷烟(含加热卷烟)200支,或者雪茄10支,或者烟丝250克;电子烟烟具1个,电子烟烟弹(液态雾化物)或者烟弹与烟具组合销售的产品(包括一次性电子烟等)3个,合计烟液容量不超过6毫升。

经常出入境人员,卷烟(含加热卷烟)40支,或者雪茄2支,或者烟丝40克;电子烟烟具1个,电子烟烟弹(液态雾化物)或者烟弹与烟具组合销售的产品(包括一次性电子烟等)1个,合计烟液容量不超过2毫升;限一天一次。

寄递渠道入境物品

《办法》结合近年实践情况调整完善部分规定,例如将可通过寄递渠道入境物品的限值由现行800元、1000元统一提高至2000元人民币。

需要注意的是,正常价值计算应包含运费(保费)低于2000元人民币才属于个人范围内,另外产品属性以及数量也是衡量是否属于个人范围例如:汽车配件、机械配件、工业用品等或者数量超过个人使用范围也是会要求货物报关。

特殊人群规定

《办法》规定,对经常出入境人员、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海关仅免税放行其旅途必需物品。经常出入境人员是指十五日以内入境超过一次的人员。

免税额度

维持现行对入境物品免税数额的规定总体不变,包括进境居民旅客携带行李物品免税额度为5000元人民币,入境非居民旅客携带行李物品免税额度为2000元人民币,个人寄递物品应纳税额在50元人民币以下的予以免税放行。

税率和征税

超过规定免税数额的行李物品,对超过部分征税,但对不可分割的单件物品应当全额征税,酒精饮料的综合税率为50%。



入境中国还有哪些要注意

除了以上的调整,入境中国时对携带的现金数量也有规定。

旅客出入境时,携带不超过20000元人民币或等值5000美元(含)的外币现钞无须向海关申报,出入境人员携带超额货币出入境应主动向海关申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寄递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名录》,相关动物及动物产品例如肉干、鲜奶、黄油等(奶粉除外)、植物、种子种苗、水果蔬菜、菌种、土壤等都属于禁止携带的动植物产品燕窝,经商业无菌处理的罐头装燕窝除外。

大家在中国境外购买工艺品或纪念品时也要注意,中国对濒危动植物及其制品实施保护。要分辨是否为象牙、红珊瑚、玳瑁、砗磲等濒危动植物制品。除特别规定外,禁止携带濒危动植物及其制品入境。在境外购买或者携带濒危动植物及其制品,情节严重的情况还须承担刑事责任。




图文来源:中国财政部新闻网




转载声明: 本文为转载/编译发布,仅代表原作者或原平台态度,不代表我方观点。OZYOYO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文章或有适当删改。对转载/编译有异议和删稿要求的原著方,可联络[email protected]

免责声明: 本网站所提供的信息,只供参考之用。本网站不保证信息的准确性、有效性、及时性和完整性。本网站及其雇员一概毋须以任何方式就任何信息传递或传送的失误、不准确或错误,对用户或任何其他人士负任何直接或间接责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本网站在此声明,不承担用户或任何人士就使用或未能使用本网站所提供的信息或任何链接所引致的任何直接、间接、附带、从属、特殊、惩罚性或惩戒性的损害赔偿。

收藏收藏
高级模式
B Color Image Link Quote Code Smilies

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新帖 搜索
〓 房产买卖平台 〓
〓 整租租房平台 〓
〓 生意买卖平台 〓

Copyright @ 2019 OZYOYO.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分享本页

客服号

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