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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无耻之徒"的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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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足常乐 发表于 2010-4-10 18:58:18
19121 110

本内容为网友发布信息,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平台立场。

当事人声明

原帖
前男友的无耻作为"http://www.ozyoyo.com/bbs/thread-71855-1-1.html"



以前在一起的时候他会说感情重于金钱,可是真的分开的时候却为了钱而计较不清:我和我前男友一起买了一辆车,分了之后他说他把车买了然后还我一万块,他开车搬走了所有的东西,却留给另外我六千块,说剩下的钱会尽快还给我。事情总不可以做的那么绝,我同意了,情人节那天拉了行李离开了那个伤心的地方。事情过了很久一直不知道怎么开口,后来急于用钱就发短信给他,等来的却是无赖的诽谤和反悔。在朋友的支持下找到了律师决定打官司的,已经要上法庭了还是狠不下心。最终在他的再三请求下我撤诉了,和他约在麦当劳门口见,我把字签了车转让给他,他把钱还给我,可是他说要先去transpot问文件合不合要求,如果可以的话再回来把钱给我,可是事实是他已经把车转到了他的名下,然后也没有还钱给我……..之后在打他的电话也打不通了,我想过要去报警的,可是唯一的证据被他拿走了,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了?我想请教一下所有的网友出谋划策。我并不是在乎那么几千块钱,他这样做实在是欺人太甚了。同时我也想给同样有这样经历的朋友们一个例子,也想告诉没有所有的人,如果你们遇到了同样的事情应该怎么处理,我们不可以受了骗,受了伤,无处寻找帮助,还要看这那些无耻之徒逍遥法外。
在大家的支持下,我决定把他的所有信息发出来,希望可以借助群众的力量找到他,讨回公道。
名字: Michael  肖*
电话: 04221*****
Email address: Michael*******@hotmail.com
QQ:838*****
山东淄博人
1989年3月29日
白羊座
车牌号:952***银色本田 03年JAZZ

现读QUT大一 工程系


所谓"无耻之徒"的声明

我就是整个事件中被称作无耻之徒的人. 我的个人资料正如她发的帖子之中完全相符.
下面是事情的具体经过:

我们在2008年的6月相识. 之后相恋,她是我第一个女朋友. 相识之后大约2个星期她告诉我她房子到期需要退房,遂搬入我家与我同居. 感情挺好的. 我们都在一个学校上学,她提议为了移民并且迎合当时政策,两人同居外加一起购车作为证明.(购车费用13000澳元,我出了$7000,她出$6000). 当时我跟朋友住在一起,并且因为我们2个人擅长做饭,所以一起买菜,钱一个星期一算,大家平摊.并且每个人都有分工(例如刷碗,打扫卫生等).没有她所说的一个人做4个人的饭.好像是欺负她似的。

因为移民的需要,我们两人都开始寻找工作.但是因为之前并没有什么工作经验,又是在校生还没有拿到学校的相关证书,所以虽然投了很多简历也没有收到答复.而在2008年11月左右,她在city找到一份工作,随后开始逐渐的情绪化,并越发的严重.我以为是她工作繁杂的缘故. 但没有想到她对我的感情从找到工作以后急剧的恶化.后来我才发现她与她打工地点的老板(华人,澳洲国籍)关系紧密.并且跟她老板会单独外出就餐,当时她告诉我老板对她不错,想认她当干女儿,而且我知道老板年过半百,所以比较放心.之后她经常单独外出并回家很晚,而且除夕夜她也与她老板外出约会. 之后过了一段时间,发生了同居以来的第一次的夜不归宿. 没过几天,她又与饭店经理(华裔,澳洲国籍,30左右)交往密切,就是她现任男朋友.


2009年2月初,她提出分手并且要搬出去住.在我的苦苦哀求下未果. 随后她搬去与现男友同居,(至于这个是朋友后来说的,我并不清楚).搬走时开始讨论东西归属.她说她什么东西都不要,但实际上家里没有什么贵重东西是属于两个人的(如果价值15澳币的桌子,25澳币的沙发也算的话那还是有点的).并不是她所说的我开走车并搬走了所有的东西,相反是她搬走1个月后我才搬出去住,很多东西都无法清理扔掉了.我们分手后3个月后我才知道她早已经有了男朋友,而我当时还在幻想能和她破镜重圆,毕竟自己第一次经历爱情.
2009年3月,我去银行给她的账户上打上了6000澳元车钱.但她不给我的车过户,还拿着另外一把车钥匙不还给我(一直到现在都没给),并且开始跟我算当时一起生活的时候她花的每一笔钱.甚至买的每瓶矿泉水都记得很清楚,我非常的诧异,我想说的是,你跟我算钱?当初的时候,我也付出了,也并不比你花的少,你凭什么让我把咱们一起时你花的钱都还给你!除了零碎的小东西外就是个学车的费用,我一共上了3节课,其余都是有OPEN驾照的朋友带我练的. 3节课一节60,我缺那钱吗? 还什么拿自己辛苦赚的工资让我学车,你也好意思在这叨叨,诶..
由于她的胁迫(意思是不给多余的钱就不给我办理过户),我的车一直没有过户,我也非常着急,每次谈起过户总是归结到钱。这里说的钱就是她在小本子上记的细账,不知道她怎么算到4000的,呵呵,真厉害.
由于对于她的要求我没有同意.车过户的事情我们僵持一年多,3月29号,我去银行取了4000的现金,本想给她就这么算了,她给我签名的表我办完过户一切没问题就把钱给她,但是我身边的朋友都劝我不要给,我自己想想,对啊,我凭什么给你,我一点都不欠你的. 我取钱那天她给了我过户的表格,还说:"我问我的律师了,他说这样就行." 这句话什么意思想必大家都明白 . 于是我拿着表格办了过户直接回家. 她不死心,在下午给我发短信威胁说:我们法庭见.朋友说不用理她,晚上我又接到一个她的电话说:我已经报警了. 好啊,你报警了,那来告我啊,我也问过律师了,我转到你账户里6000是能查到记录的,我该给你的都给你了,你告我我也不怕,至少我做的对得起自己的良心.
于是她恼羞成怒,开始发帖中伤.
时间过的久了我才明白她跟我分手的真正原因!厨师移民被废除了。她现在已经是25岁了,时间对她来说很重要.而我却不能给她她真正想要的,她这么做我不怪她.但是在没有和我分手之前就夜不归宿我也实在接受不了.而且恶意的指责我我也不能这样无动于衷.本以为分手把车钱还给他以后就是真正的结束了,从没想过她会这样,车的钱是我该给的,我已经给了。但是至于另外她所谓的4000 我没有必要给。感情双方都投入了很多,至于钱我花的绝对不会比她少,不过我没那么多心眼去记下所有的开销.这件事情的事实就是这样的!句句属实,她发我的照片以及姓名电话QQ这些属于隐私的问题我也不愿追究了,只想澄清以后这件事情就这么过去!
最心酸不过昔日你侬我侬,今朝反目成仇
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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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收藏
沙发
阿布 发表于 2010-4-10 19:14:36
最心酸不过昔日你侬我侬,今朝反目成仇
经典。。。。。。


占位
可怜的孩子。。
板凳
风林火山 发表于 2010-4-10 19:15:01
问世间情为何物
地板
cherise_0429 发表于 2010-4-10 19:16:33
哎~~同情个~~
5
alenis 发表于 2010-4-10 19:31:50
你比女的惨啊。。
6
乖乖的诱惑 发表于 2010-4-10 19:44:45
唉~~~~
7
fcuking 发表于 2010-4-10 20:00:51
哎,女人啊,女人。。。
在这里的感情有几个又是真实的刻苦刻骨铭心?都是金钱,利益,激情,寂寞,空虚在作怪。。。提高自我的素质比随意地结交男性强。。。男人可以情欲的随意挥霍,女人呢?只有名身越来越差。。。
8
miki 发表于 2010-4-10 20:32:56
哎 楼主的初恋,好倒霉。、
9
Colgate 发表于 2010-4-10 20:39:07
一个可怜的男人啊!终于按耐不住了! 现在哪个女的也不会出来再叫惨了~  可惜为什么不把她的资料也发上来呢! 让大家认识认识!
10
Hooligan 发表于 2010-4-10 20:40:01
没有绝对的对与错!也没有绝对的亏与利!所以就没有绝对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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